为加东安县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,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,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招聘人数
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。
二、招聘方式
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招聘条件:
1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城管工作,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。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。
3.身体健康、五官端正,体检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标准符合相关条件的(体检费自负)。
4. 具有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)及以上文化程度,年龄18周岁(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以上至40周岁以下(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 的。
四、优先条件:
警校、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优先、
五、限制条件: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录用:
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人员;
2、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;
3、曾受过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人员;
4、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;
5、有精神病史的人员;
6、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;
7、其他不宜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工作的人员。
六、聘用人员待遇
1、工资标准
试用期(1个月)期间基础工资1800元/月;试用期满后,基础工资2200元/月,绩效工资400。
2、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
按照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购买养老、医疗保险、公伤保险、失业保险(合计约850元/月左右,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负)和人身意外保险(300元/年)。
3、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加班的,加班费另计(加班费标准按本单位标准执行)。
七、报名提交材料:
1、 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、学历证书、退伍证、健康证等证件(原件及A4纸复印件)。
2、 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。
3、 报名需填写《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》,要求填写内容真实。
4、联系电话:0746—4223777 唐先生:13574628863
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
2019年12月26日
责编: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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